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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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年度采购项目计划报送相关事项的提醒函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4-03-18    点击数:  打印

    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做好年度采购的计划与统筹,提高采购执行效率,学校智慧采购平台的采购计划模块已上线试运行,现就2024年度采购项目计划报送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报送范围

    1.本年度须采购的所有货物、服务与工程类项目。

    2.采购项目与采购意向公开合并填报,填报内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更新修改的相关要求同步完善。

    二、报送时间及途径

    1.报送时间:2024331日前完成。

    2.报送方式与途径:通过系统报送,取消纸质稿报送方式。报送途径:登录学校综合服务门户,最多跑一次→选择办理部门“招标与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计划(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报送,采购项目计划报送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三、相关具体事项

    1.根据年度经费预算和工作所需资源采购内容,按照采购实施的实际,编制采购项目计划,做到应编尽编,无拆分、无遗漏。

    2.根据各学院、部门(单位)报送的采购项目计划,招标与采购中心汇总、编制学校2024年度采购计划。

    3.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详见附件2),须按照具体采购品名逐条单独填报。如货物类中的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扫描仪、服务器、空调机、多功能一体机、触控一体机、不间断电源(UPS)等;服务类的培训服务、一般会议服务、网络接入服务、资产评估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

    4.加强同品目采购的年度统筹,按照该品名的年度总额编制成一个采购项目;办公用品和耗材合并为一个采购项目。

    5.明确采购项目的经费来源,即填写经费名称和经费卡号,项目计划报送环节不作经费冻结,以采购申请阶段的经费额度为准冻结经费。

    6.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明确各采购项目是否属于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详见附件3)。注意把握预留中小企业的主体判定标准:货物类为制造企业,服务、工程类为具体提供服务、施工的供应商。

    7.各学院、部门(单位)根据实际,可选择批量或单项填报,部门办公室主任完成项目汇总和内容初审后,将Excel表批量导入,报本部门采购分管领导审核。

    8.根据实际需要,各部门或经费负责人可以另行指定采购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采购的实施工作。

    根据学校智慧采购平台建设与测试进度,本学期将按照模块逐步上线使用,采购计划模块先行上线试运行,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将尽快解决。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刘清明,联系电话:86658089


        附件:1.采购项目计划报送操作手册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 年版)》的通知

            3.关于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相关规定(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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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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