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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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尽快推进2024年度采购项目实施的提醒函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4-10-17    点击数:  打印

    各学院、部门(单位):

      比照各学院、部门(单位)的2024年度采购项目计划,目前仍有56个项目(合计预算1750.517万元)未启动(包括采购意向公开),已意向公开但未启动采购申请的项目34个(合计预算1697.517万元),30个项目正在编制采购文件中(合计预算3773.695万元),22个项目已发布采购公告等待开标(合计预算4861.8万),本年度最后一季的采购任务相当艰巨。为确保工作资源及时到位和采购规范与质效,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和预算执行率的达标完成,杜绝年底突击采购,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1.梳理确定必须完成项目。请各使用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求、新增专项预算和年度预算执行率要求,梳理确定本年度必须完成的采购项目:一是明确今年需要增补的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标的、需求概况与预算金额、项目负责人等具体事项。二是确认附表中有计划还未执行的项目,如有调整,请及时告知采购中心。

    2.抓紧完成采购意向公开。请各使用部门充分考虑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至少提前30日的要求,尚未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请抓紧完成,否则将无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报送信息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

    3.高度重视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需求是采购活动的起点,也是决定采购活动成败的关键。请各使用部门在全面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确保采购需求的编制质量。坚决杜绝由一个供应商提供调研数据,坚决杜绝根据某一家供应商提供的材料确定项目采购需求。

    4.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时间。务请各使用部门把握三个节点:一是预算执行率的截止时间(1215日)前完成经费结算的要求;二是预留必须的合同实施、履约验收和经费结算时间;三是把握项目采购执行进度,充分考虑采购执行所需时间,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算,相应不同的采购方式,最短的执行时间为5-23天,不计项目质疑投诉的处置时间。

    5.规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切实防范违规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函》,严格依法依规使用采购方式,只有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才能采用。现已明确出版服务等采购均不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请注意把握项目执行时间等事项。

    6.加强采购项目沟通对接。请各使用部门及早启动采购执行程序,结合项目招标采购各环节的工作,加强重要工作节点和难点问题的沟通交流,采购中心坚持以项目需求为导向,提高服务质效,协同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实现采购工作提速增效、依法合规,加强风险防控。

    7.按时完成采购合同备案。请各单位注意把握两个时间节点:一是在项目实施前必须完成合同签订;二是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及早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中心配合完成采购合同备案工作,避免出现因前期项目合同未按时签订导致学校被省财政厅限制项目委托,学校其他项目无法实施的情况。

    欢迎大家联系、咨询,我们将竭诚服务!



    招标与采购中心

    2024年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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